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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阿斯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7

湖南阿斯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1、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清洁生产企业基本环境信息公示内容。

2、依据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湖南省生态环13号)。

3、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3.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阿斯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81792376793B

法定代表人:易宗明

所属行业: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企业生产地址:湖南省津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联南路009号

联系人:刘友志

联系电话:18907361098

湖南阿斯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津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联南路009号,经营范围为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国内、国际贸易。公司研发的产品主要为甲烷二磺酸亚甲酯,作为锂电池电解液添加。

3.2执行环境标准与达标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规定,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时强调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3.3排污许可

2023年11月22日,企业完成了排污许可(变更),许可证编号为91430781MA4THAK91C001V,有效期为2023-11-22至2028-11-21。

3.4环境应急预案

2024年3月14日企业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为430781-2024-005-M。风险等级为“较大环境风险”。较大(较大-大气(Q2-M2-E2)+较大-水(Q2-M2-E2))。

3.5企业产排污情况

3.5.1 废水治理措施及其排放情况

企业废水主要是工艺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尾气吸收废水、循环冷却排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

经审查企业2024年的环境检测报告,企业废水排放满足相关标准,处于达标排放状态。

企业委托湖南德环检测中心进行了环境检测,该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出具的编号为DHJC20243401环境检测报告显示,废水总排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限值标准,大部分指标可达到标准更高等级要求。

根据企业(常)排污权证〔2023〕12号(2023年4月17日下发),可知企业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为COD4.63t/a、NH3-N0.7398t/a,企业2024年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为1.653t/a、NH3-N排放量为0.046t/a。

经审核,企业2024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满足排污控制总量要求。

3.5.2 废气治理措施及其排放情况

企业废气主要是甲烷二磺酸亚甲酯生产线废气、废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储罐区废气和食堂油烟等。

根据企业最新排污许可证、2024年环境检测报告,企业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标准值;颗粒物、苯、苯系物、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1中排放限值。

企业委托湖南乾诚检测有限公司对有组织废气进行了环境检测,出具的编号为HNQC [2024-01]095号环境检测报告显示,废气达标排放,大部分指标可达到标准更高等级要求。

根据企业环评批复(常环建〔2022〕51号):依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化学需氧量为4.63吨/年、氨氮为0.74吨/年;二氧化硫4.79吨/年、氮氧化物0.85吨/年、V0Cs4.5993吨/年。原则同意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津市分局对该项目提出的二氧化硫(9.58吨/年)、氮氧化物(1.7吨/年)、VOCs(9.1986吨/年)倍量削减替代方案。可知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为二氧化硫9.58t/a、氮氧化物1.7t/a、VOCs9.1986t/a,企业2024年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036t/a、VOCs排放量为3.85t/a。

经审核,企业2024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满足排污控制总量要求。

3.5.3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及其排放情况

经审核,企业一般固废收集和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和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3.5.4 噪声治理措施及其排放情况

企业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中的各种泵类、风机等,噪声排放执行标准厂界南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4类;厂界东、厂界西、厂界北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3类。

企业委托湖南德环检测中心进行了环境检测,该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出具的编号为DHJC20243399环境检测报告显示,厂界噪声低于执行标准限值,大部分指标可达到标准更高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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